【樓主】askkgk2012-11-21 21:28
» 昨天(11月20),引起中國公眾廣泛關(guān)注的重慶被勞教大學(xué)生“村官”任建宇,在2年勞教期未滿的情況下,被提前釋放。然而,任建宇被提前釋放,并不能讓重慶市勞教委躲開輿論的聚光燈。重慶市勞教委有必要向公眾交待清楚的是,重慶市在薄熙來“造神”的幾年里,究竟勞教了多少人?在重慶的勞教場所,現(xiàn)在還有多少仍因此而身陷囹圄的人?重慶市勞教委對這些在顯失公正情況下而被勞教的公民,甄別、撤銷了多少勞教決定,又為此賠償了多少人?“重慶扛起了中國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紅歌,大躍進(jìn),浮夸風(fēng),個人崇拜,蔑視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難的公民!”上面這句話,就是彭水警方收集到的任建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證據(jù),F(xiàn)在看來,任建宇對薄熙來治下重慶的描寫真是準(zhǔn)確而又到位。只不過,任建宇的話,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構(gòu)不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并且恰恰相反,正是薄熙來的所作所為,正是薄熙來一手遮天下的“文革”式專政,于公民、于社會、于國家才更具有切切實(shí)實(shí)的危害性。在薄熙來權(quán)控重慶的時候,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好似薄熙來的家丁,任由薄熙來家人呼來喚去,“緊跟”“照辦”。據(jù)說,重慶市勞教委與重慶市公安局同處一個院落,因此,在王立軍任上,重慶市勞教委做出那么多明顯侵犯公民基本權(quán)利的勞教決定,并不出乎人們的意料。但是,最令人奇怪、也是最令人不解的是,在薄熙來已經(jīng)被移送到司法機(jī)關(guān)處理、其離開重慶已有8個月,且其治理手段已被明確否定的情況下,重慶市勞教委為什么還在堅持那些錯誤的決定而堅不改正,為什么還要為王立軍破壞法治的“鐵腕”專政“背書”?在此,暫且不論勞教制度的存廢(見光明網(wǎng)評論員文章《堅決廢除勞動教養(yǎng)制度,是時候了》)。由任建宇被非法勞教一案中,公眾盡可看到重慶市勞教委在剝奪公民權(quán)利、剝奪公民自由方面的隨意和荒唐。在重慶警方的訊問筆錄中,記載有任建宇這樣的話:“我在基層工作,我很清楚,政府所說的‘萬元增收’等政績是亂說的,是浮夸風(fēng),唱紅歌浪費(fèi)大量的錢,人民根本沒有得到真正的實(shí)惠……我對重慶政府這些行為非常反感!边@些話,不要說已被證實(shí)為確實(shí),即使不確實(shí)、有水分,也完全在言論自由的邊界之內(nèi),沒有任何違法的地方。任何思維正常的人,都很難從中找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因子”。重慶警方搜集的構(gòu)成任建宇被勞教的證據(jù)中,還包括一件印有“不自由,勿(毋)寧死”的T恤衫。在中國,如果一個公民連“不自由,勿(毋)寧死”的表達(dá)都有構(gòu)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嫌疑和危險進(jìn)而被勞教,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顛覆”著法治以及國家,不是一目了然了嗎?可惜,重慶市勞教委并沒有在薄熙來的政治失敗中趁勢修正自己的錯誤,而是將錯就錯,以公民的自由為代價,拒不認(rèn)錯。如果不是任建宇聘請了律師,且其父要他“清白地出來”,任建宇也不可能提前被釋放。據(jù)任建宇律師的《談話筆錄》,10月18日下午,重慶第三中級法院方面對任建宇說,希望他和重慶勞教委雙方面談,官司算任建宇贏了,“法官還說,如直接判他們輸,勞教委面子過不去”。其實(shí),這個案子,誰輸誰贏還用判定么?如果重慶市勞教委不改正錯誤,那么,它還有什么“面子”可言?
作者:米哈伊爾圖哈切夫斯基2012-11-21 21:34
老子當(dāng)年就是這么死的
作者:千年城的羈絆2012-11-21 21:36
薄逆罪惡滔天 老子當(dāng)年就是這么死的
作者:CHENYU2012-11-21 22:17
不應(yīng)該存在的東西不需要面子
作者:lifish2012-11-21 22:20
勞X教是惡-政哦,還不是法治國家的有力證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