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在1971年的“紐約時報等對美國國防部”一案,是一個聞名世界的案件。
此案圍繞著是否公開發(fā)表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的爭議,展開了緊張、快速而幾度反復的司法較量。這一案子的實質是,面臨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的兩難處境,報紙和政府之間應該怎樣分割權力,怎樣互相制約,服從怎樣的游戲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又是怎樣從美國政治制度中產(chǎn)生。對于我們來說,饒有意味的是,當年的報紙從業(yè)人員,記者編輯和發(fā)行者們,是根據(jù)什么信念,堅持要發(fā)表政府規(guī)定的秘密文件;而聯(lián)邦司法分支的法官們,直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又是根據(jù)什么法律觀念和邏輯,最終做出對報紙有利的判決。這場官司很有美國特色,這些關鍵的理念和運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的意義。所以,我們現(xiàn)在回顧三十年前的這一案件,可能還不是多此一舉。
一、五角大樓文件
說到五角大樓文件,不能不說到六十年代涉入越南戰(zhàn)爭最深的一個人,美國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
麥克納馬拉是肯尼迪1961年上臺以后,把他從福特汽車公司總裁的位置上提來當國防部長的?夏岬媳淮虤⒁院,約翰遜上臺,他又繼任國防部長。這一段時間,是美國在越南戰(zhàn)爭中越陷越深,從戰(zhàn)爭升級到不能自拔的階段。麥克納馬拉參與了美國這一時期越南戰(zhàn)爭政策制定的全過程?梢哉f,美國在這一重要時期,有關越戰(zhàn)的所有重大決策,無一例外都經(jīng)過麥克納馬拉的手。所以,有一種說法是,越南戰(zhàn)爭是“麥克納馬拉的戰(zhàn)爭”。
越南戰(zhàn)爭以后的幾十年,美國人對國家陷入越戰(zhàn)的教訓做出了一遍又一遍的檢討和反省,對當年參與決策的每一個個人的所作所為都反復地查驗。毫無疑問,美國的越南戰(zhàn)爭決策,麥克納馬拉和當年的肯尼迪總統(tǒng),約翰遜總統(tǒng),要負重要責任。麥克納馬拉本人在后來的回憶錄中承認,他們這些當年為美國制定政策的人犯了錯誤!拔覀冨e了,可怕地錯了!” 他的聲音在電視上反復地播出。
麥克納馬拉是美國管理階層的典型精英。這些人,受過良好的教育,自信,聰明,堅定,同時對自己有明確的道德要求?上У氖牵瑹o論有怎樣好的教育,不論你多么聰明,人的智慧總是有限的。麥克納馬拉這個聰明人就義無反顧地踏入了越南戰(zhàn)爭的泥淖。但是,我們看到,他一旦知道錯了的時候,他公開地認錯。他不是以動機良好為自己的錯誤辯護和開脫,我們知道,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人這樣做過,而對自己真正有道德要求的人卻不會這樣做。公開的懺悔和認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實,麥克納馬拉對越南戰(zhàn)爭的動搖和懷疑,在他國防部長任上就已經(jīng)開始了,而這和美國國內(nèi)的反戰(zhàn)聲音是分不開的。早在1966年11月,麥克納馬拉在哈佛大學肯尼迪政治學院的安排下訪問哈佛大學,和哈佛大學反戰(zhàn)師生發(fā)生了一次面對面的辯論,這給他很深的印象。后來,他在和一些哈佛教師的談話中,不由自主地說到,有必要將美國對越戰(zhàn)爭的歷史寫下來。
以后,從1967年開始,麥克納馬拉對越南戰(zhàn)爭的激情開始消退。他公開反對轟炸北越的人口密集地區(qū),在給總統(tǒng)的備忘錄中要求約翰遜明確限制派到越南去的美軍人數(shù)。但是,美國的戰(zhàn)爭機器已經(jīng)在他自己先前的參與推動下高速運轉,他想讓它停下來,一時也做不到了。在一開始,他對越戰(zhàn)的支持深刻地影響了約翰遜總統(tǒng),在他開始轉彎的時候,總統(tǒng)卻比他慢了一拍。他的反對總是被總統(tǒng)和參謀長聯(lián)席會議否決,他的意見越來越得不到總統(tǒng)的重視。與此同時,美國在越戰(zhàn)中繼續(xù)越陷越深。
就是在這樣的形勢下,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想全面地檢討一下美國在越南和印度支那的政策,想知道當前的政策到底是怎樣形成和演變過來的。他沒有經(jīng)過總統(tǒng)和國務卿,就在自己管轄的國防部內(nèi),搞了一個“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 ,由國防部國際安全事務局ISA的萊斯利.蓋爾勃(Leslie Gelb)負責。
麥克納馬拉要這個專題組全面地收集美國幾十年來對越南和印度支那政策的資料,分類編輯匯總,要求“包羅萬象并且客觀” 。他不要求專題組來回答什么決策是對的,什么是錯的,他要想了解的是,美國是怎樣從二戰(zhàn)結束走到1967年深陷于越南這一步的。
為了理解麥克納馬拉的想法,我們必須了解美國政府的一個歷史淵源,這就是美國政府行政分支官員的輪換制度。
在200多年前美國建國的時候,政界還是少數(shù)人的活動領域。那時候的權力結構更分散,大部分所謂從政的人,都是在地方上施展身手。而聯(lián)邦政府的財政外交國防等領域,只是一個不大的圈子。盡管美國憲法規(guī)定了主權在民,國會兩院和總統(tǒng)要有一定的選舉程序產(chǎn)生,但是具體統(tǒng)治管理這個國家的人,還只可能是一個穩(wěn)定的少數(shù)人群。經(jīng)過三、四十年,到1826年,這種情況有了一個重大的變化。那一年,第一個出身平民,從墨西哥戰(zhàn)爭中打出來的安德魯.杰克遜當選為總統(tǒng)。他極端反感那種少數(shù)精英壟斷的政治,主張“一朝天子一朝臣” ,就是新總統(tǒng)撤換前任任命的行政官員,搞大換班。這種制度,有一個不大好聽故而很容易誤解的名字,史稱“政治分贓制” 。
在這樣的制度下,誰也別想在行政官位上吃鐵飯碗。民選的總統(tǒng)一換,任命的官員就要換了,誰都只有一屆兩屆的機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這種制度的好處是,民間和社會底層有德有才有志的人,可以通過參與政黨活動,一旦本黨領袖當選,自己就有機會“分贓”,踏入以往被少數(shù)人壟斷的政治管理層一顯身手。
美國政治的兩黨制、美國政府立法與行政分支的定期改選,行政官員的輪換制度,等等,這些因素結合在一起,使得美國政府的政策永遠處于動態(tài)之中。在這樣的體制結構下,美國即使不提倡,也永遠在改革。它的糾錯機制和決策機制一起,是這種選舉和輪換制度本身就有的功能。
只有理解了這種制度結構,才能理解美國內(nèi)外政策的動態(tài)性質。美國人非常自豪他們的制度是民主制度,他們的管理者由民主選舉產(chǎn)生的。這種自豪,并不是說民主制度不會犯錯誤。民主制度一樣是由“人”來決策和判斷,任何人的判斷決策都有可能出錯。但是民主制度不會惡意地堅持錯誤。自私和私利擋不住對錯誤的糾正。這種糾正,不依賴于人,而依賴于制度。
這是不是說,美國政府的政策就失去連續(xù)性,一貫性,因而不可靠呢?事實上,盡管美國每四年一次大選,大選之間還有一次中期選舉,總統(tǒng)和國會議員處于輪流大換班之中,但是從幾十年的時間尺度來比較,美國的內(nèi)外政策,相比其他大國,卻是相對最為穩(wěn)定的。原因非常簡單。正因為民主選舉,民眾價值觀的穩(wěn)定,決定了美國政府政策的相對穩(wěn)定。
麥克納馬拉在1967年對美國的越南政策產(chǎn)生疑惑的時候,回頭去看,這個一貫自信的人眼前一團迷霧。因為美國對越南和印度支那的政策,必須追溯到二戰(zhàn)后期的杜魯門總統(tǒng)時期。杜魯門是民主黨的總統(tǒng),接下來的艾森豪威爾是共和黨的,再下來的肯尼迪又是民主黨的總統(tǒng)。約翰遜總統(tǒng)雖然是民主黨接了肯尼迪的班,但是肯尼迪兄弟倆和約翰遜政見并不相同,那一直是公開的秘密。麥克納馬拉覺得,要撥開自己眼前的迷霧,就必需追根溯源,收集幾十年來美國政府行政分支對越政策的資料,不僅著眼今天,還可以保存下來,使得后人可以進一步就此議題作探究。
麥克納馬拉深知,事實上的決策過程往往和個人有關。比如,一個主意是怎樣產(chǎn)生的,怎樣得到權力中心的注意和重視,最終成為后果重大的決定。這種細節(jié)反映了決策的真實過程,卻不會記錄在正式形成的官方文件里,而只在個人的筆記、備忘錄、互相傳遞的紙條、通信和電話記錄里出現(xiàn)。要反映和了解幾十年里國家對越政策的決策過程,就必須及早把這些資料和正式文獻一起匯集起來。這是麥克納馬拉極有眼光的地方。他要做的是循軌跡找出真相,依真相做出正確決策,而不是隱藏和遮蓋。
這就是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的任務。麥克納馬拉當然明白,他下令做這件事很可能要弄巧成拙。專題組弄出來的東西,很可能暴露出他本人在決策過程中的失策,使他面子上不好看。可他還是啟動了這個項目,提出的要求僅僅是:結果必須是“包羅萬象和客觀的” ,此外不再干涉。事實上,他一次也沒有和專題組的負責人蓋爾勃見面,盡管他們就在一個樓里辦公。正是這一點,表現(xiàn)出麥克納馬拉作為一個政界人物的歷史責任感和作為一個個人的品質。他知道,你可以有機會在歷史舞臺上表演,但是你不能任意擺布和篡改歷史。
這個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原計劃只是找五六個人,在本職工作之余,用三個月的時間收集匯總資料。一旦開始,才知道工作量巨大,遠遠超過了原計劃。盡管國防部和負責外交的國務院各部門,所有人都表現(xiàn)得十分合作,調(diào)集資料只要一聲令下,沒有人耽擱,這個工作最終還是動員了幾十個優(yōu)秀工作人員,用了將近兩年的時間。
直到1969年6月,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才搞出了它的最終報告,總共7000頁的文件,匯編成洋洋大觀的47卷。這就是后來被稱為“五角大樓文件” 的越戰(zhàn)歷史文件。
美國政府中有一些長期關注越南和印度支那問題的專家,特別有一些對相關政策持懷疑態(tài)度的人。在他們看來,這套文件并沒有什么特別意外的新材料,但是卻證實了,人們長期來對美國政府決策的懷疑,歐洲對美國政府的批評,是有一定道理的。
這套文件揭示了美國對越政策的起源,它是怎樣演變的。從文件中可以看出,早在二戰(zhàn)將近結束的時候,杜魯門主政的白宮就忽視了胡志明要求美國支持的呼吁,轉而支持南越的吳庭艷。從艾森豪威爾到肯尼迪,一脈相承地向南越派出“軍事顧問” 。文件展示了三十年中對越政策中的重大事件,比如“東京灣決議” 是怎樣發(fā)生的,美國怎樣走上了戰(zhàn)爭升級的道路。
文件還揭示了,幾屆總統(tǒng)班子都知道,卻一直竭力向民眾隱瞞:在越南的軍事行動,特別是對北越的轟炸,殺死了成千上萬的平民。對于懷疑美國對越政策的人,對于反戰(zhàn)的人來說,這套由國防部自己編纂的文件所展示的美國對越關系全貌,證明美國的行政部門,幾十年來策劃和實施了一場在道義上站不住腳的戰(zhàn)爭。
那么,為什么從杜魯門到約翰遜的幾屆總統(tǒng),有民主黨的也有共和黨的,會走這樣一條路呢?他們腦子里在想些什么,使得他們在越南戰(zhàn)爭問題上如此行為?
這套文件第一次明確地揭示了美國政府官員們的恐懼,這就是所謂的“多米諾骨牌理論” :如果南越倒臺變成共產(chǎn)主義政權,就會產(chǎn)生連鎖反應,所有印度支那國家,乃至所有東南亞國家,都會一個一個地變成共產(chǎn)主義國家,并且擴展到其他地方。這是剛剛經(jīng)歷二戰(zhàn)的民主國家,非常容易陷入的一種恐懼。
這種理論還基于這樣一種未經(jīng)查證的看法:共產(chǎn)黨都是一樣的,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在共產(chǎn)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之下,就都是一個路數(shù)。全世界的共產(chǎn)黨是鐵板一塊,越南共產(chǎn)黨只是莫斯科在東南亞的代理。
這種恐懼和思路,是美國在冷戰(zhàn)中所有的錯誤、特別是越戰(zhàn)錯誤的根源。為這一錯誤,美國付出了無法磨滅的歷史代價。
和外界的想象不一樣的是,越戰(zhàn)文件顯示,事實上,反而是名聲不好的美國中央情報局曾一次次地告誡歷屆總統(tǒng),所謂的多米諾骨牌理論是站不住腳的,共產(chǎn)黨并非鐵板一塊。而且,中央情報局還一再提出告誡,即使美國在越南有動兵的理由,如此動法也是注定無效的。中央情報局其實早就明白,美國應該撤出越南。這種真正明白人的聲音,卻被歷屆總統(tǒng)們當作左派的反戰(zhàn)聲音忽略了。歷屆主政者,先堅持對自己說:我們在越南做的是對的,然后再去告訴民眾。
五角大樓文件還展示了二戰(zhàn)后美國行政分支和國會的關系,在戰(zhàn)爭權力問題上的一個明顯轉變。
美國憲法規(guī)定,只有國會有權對外宣戰(zhàn),白宮和五角大樓只是執(zhí)行機構,戰(zhàn)爭的開關是在國會手里。兩次世界大戰(zhàn),都是國會宣布參戰(zhàn)以后,美國才正式派出軍隊的。
五角大樓文件顯示,直到艾森豪威爾總統(tǒng),還是恪守這一戒律的。艾森豪威爾認為,白宮和國防部如果想對海外派出軍隊參戰(zhàn),則必須先得到國會授權。所以,一直到艾森豪威爾主政,五角大樓派往南越的,還是數(shù)量有限的“軍事顧問” 。艾森豪威爾還打算守規(guī)矩。而后來的肯尼迪和約翰遜總統(tǒng),卻以“向海外派出少量士兵不需國會批準” 為理由,逐漸“戰(zhàn)爭升級” ,把外交意義上的“對越政策” 行為,演變成了未經(jīng)國會宣戰(zhàn)的事實上的戰(zhàn)爭。這一破例,是越戰(zhàn)留下來的后患無窮的遺產(chǎn)。
對于美國政界來說,五角大樓文件和其他正式官方文件的不同價值還在于,它收集了大量主事官員的筆記、會議記錄、電話記錄、備忘錄等“個人文件” ,從而反映了幾十年來國家重大決策形成的細節(jié)過程。五角大樓文件實際描繪了在白宮和國防部已經(jīng)形成的官僚主義文化氛圍。一個聲氣相投的小圈子互相呼應,控制了決策過程。反對聲音、正常理性和常識卻可能受到壓抑。糾錯機制功能不良。聯(lián)邦參議員Mike Gravel 后來指出:“五角大樓文件告訴了我們一些以往被故意隱瞞和歪曲的事實。五角大樓文件證實,我們在過去的四分之一世紀里,已經(jīng)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的文化,一種用保密作為盾牌的、脫離美國人民影響的國家安全文化!
1969年6月,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兩年的心血終于印成裝訂,一共只印了15套,全部編號,列為最高機密級別。這時,發(fā)起這個項目的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已經(jīng)離任,出任世界銀行總裁了。但是,他對這15套文件的用途還有發(fā)言權。在任的助理國防部長打電話給麥克納馬拉后,定下了這15套文件的去向。兩套送往國家檔案館,為肯尼迪圖書館和約翰遜圖書館將來收藏。兩套送往國務院。編號為一號的那一套,送給麥克納馬拉。他的一個密友后來說,麥克納馬拉從來沒有讀過這套文件,因為“他受不了” 。
其中兩套送往著名的民間智囊機構蘭德公司,一套送往它在加州圣莫尼卡的總部,另一套送往它在首都華盛頓的分部。國防部高層之所以送這兩套絕密文件給一個民間智囊公司,不僅因為蘭德公司是久負盛名的、為美國政府出謀劃策的思想庫,還因為國防部高官知道,在龐大的官僚系統(tǒng)里,官員輪換,人來人往,重要文件往往會淹沒在公文往來中。而民間公司反而比較穩(wěn)定,萬一要用這套文件的時候,還不如去那兒要。當然,這種民間公司對于保密的規(guī)定,也是一樣要遵守的。這種民間智囊公司和政府的密切合作,也非常具有民間特色。
可就是這送往蘭德公司的五角大樓文件,引出了后來的故事。二、艾爾斯伯格
不僅因為高度機密、流傳范圍極小,還因為它洋洋700頁,十分枯燥,所以所謂的五角大樓文件,真正讀過的人其實寥寥無幾。除了項目負責人蓋爾勃以外,只有一個人是認真讀了的,這個人叫丹尼爾.艾爾斯伯格。
艾爾斯伯格是游離在美國政界、軍界和學界的一個所謂精英分子。在越南問題上,他是從鷹派轉變?yōu)轼澟傻牡湫停罱K成為一個熱情的反戰(zhàn)分子,扮演了五角大樓文件案的主角。他在此案中的遭遇和作為,典型地表現(xiàn)了美國的權力結構下,一個普通人為了自己的理念和觀點能夠做的一切。要說明他為什么會這樣做,還得從這個人說起。
1965年年中,艾爾斯伯格初到越南,還是滿腔鷹派熱情。他作為Edward Lansdale 將軍的特別助理,本來是去實行“太平村計劃” 的。他在南越到處走動,接觸下層,廣交朋友,弄得軍方對他的安全大傷腦筋。他能雙手左右開弓使用手槍,也經(jīng)常隨軍出動巡邏,雖說不上出生入死,卻也不是養(yǎng)尊處優(yōu)。
正是這段戰(zhàn)場上的親身經(jīng)歷,使得這個狂熱的鷹派年輕人,此后產(chǎn)生了懷疑:歸根結底,我們是為了什么在這個地方動槍動炮呢?正因為他親自上過前線,又深入南越底層,他了解并且理解,北越旗下的抵抗,口號簡單,是要把入侵他們家園的外國人趕出去。相比之下,他覺得很難為美國軍隊的參與提供正當理由。
他深入底層,也對當時軍方感覺良好的一些具體措施,如所謂“太平村計劃” 表示懷疑。他親眼看到,所謂太平村并不太平,腐敗的南越官員制造一些假象,向美軍虛報成果,而美軍則自欺欺人地把這些成果再報給國防部和白宮。他覺得,以往總統(tǒng)和國防部對越戰(zhàn)的看法是受了下面的欺騙,要是高層了解實情,就不會做出這樣的決策了。他想,他必須向最高層報告這里的真實情況。為此他違反了通常的報告程序,越級向國防部遞交了一份“揭示真相” 的報告。但是,一點沒有產(chǎn)生期望的作用。
此時他仍然是一個鷹派,和同事中的反戰(zhàn)派激烈辯論。期間他曾返回華盛頓,隨即又要求回到越南。1967年他36歲生日,期間大病了一場,躺在曼谷的醫(yī)院里,左思右想。這是一次脫胎換骨的轉變,這只鷹開始變成鴿子了。
這個時候的艾爾斯伯格,雖是文職人員,工資卻相當于一個將軍。他的教育背景使他一旦認定了一個道理,就應該為這個道理去動手做事。他回到蘭德公司。不久,1967年下半年,由于他的履歷背景和才干,很自然地以蘭德公司雇員身份,參與了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的工作。這個時候,他在工作中已經(jīng)不再掩蓋他的鴿派觀點,經(jīng)常和人爭論,也經(jīng)常參加各個層次的討論會,在會上以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發(fā)表反越戰(zhàn)的看法。這種反戰(zhàn)的立場并不妨礙他參與越戰(zhàn)歷史專題組的工作。事實上,專題組為了達到麥克納馬拉要求的“包羅萬象并且客觀” ,故意地網(wǎng)羅了不同觀點的人才,既有鷹派,也有鴿派。
1968年大選,艾爾斯伯格希望新當選的總統(tǒng)對越戰(zhàn)決策做出重大轉變。共和黨的尼克松當選以后,他新任命的國家安全顧問亨利.基辛格,要求蘭德公司分析一下美國對越政策所有可能的選擇。蘭德公司的頭頭推薦了艾爾斯伯格。他為基辛格起草了一份全方位的方案清單,然后化了四天時間給基辛格分析所有這些方案的利弊。這份清單包括所有能夠想到的、包括對立兩極的最極端的方案,例如,從“向北越扔一個核彈” ,一直到另一個極端,美國單方面地全部撤出越南。艾爾斯伯格本人向基辛格推銷的想法是,美國必須爭取通過和平談判來結束越南問題。而基辛格把方案清單轉交給國家安全委員會時,其中刪去了從越南全部撤出這一方案。
艾爾斯伯格還不死心;粮褚筇峁┮环莘从趁绹鳈C構,包括軍方,中央情報局,大使館等各路人馬對越戰(zhàn)的觀點,艾爾斯伯格十分賣力地交給他一份報告,長達一千頁;粮駥瑺査共衩孛苷俚绞锥迹攀鲞@一報告,以便向總統(tǒng)傳達?墒亲詈螅瑺査共窀杏X,他自己的觀點,像泥牛入海,無聲無息。尼克松主政的美國,看來仍然陷于越戰(zhàn)之中。
1969年春,艾爾斯伯格回到蘭德公司,這個時候,五角大樓文件剛好完工,油墨未干,送到了蘭德公司。這樣龐大冗長枯燥零碎的文件匯集,沒有什么人產(chǎn)生興趣,卻正中艾爾斯伯格的下懷。他原來就參與這個計劃,對文件有所了解,這些年來,他一直關注這個問題,并且具備透徹了解越戰(zhàn)歷史的經(jīng)驗和背景,更重要的是,他深深地沉浸在為國家結束這個戰(zhàn)爭助一臂之力的使命感之中。他利用在蘭德公司護送和保管五角大樓文件的機會,拿出學者的勁頭,苦讀這套文件。
對五角大樓文件的研讀,使艾爾斯伯格徹底完成了從鷹到鴿的轉變,從此以后,他成為一個狂熱的鴿派。以前他對越戰(zhàn)的置疑更多集中在美國的國家利益,主要立論是美國在越南的軍事卷入不可能成功,偏于決策衡量。現(xiàn)在,他的反戰(zhàn)立場則更多地集中在這場戰(zhàn)爭對越南和美國造成的人道災難和社會問題。
一向自信的人,當然不會無所作為,他覺得自己應該有所動作?墒撬軌蜃鍪裁茨?直接向行政決策者發(fā)表觀點,他已經(jīng)做了,似乎沒有用。他和蘭德公司幾個觀點相近的鴿派人士談起來,十分氣餒。論關系,蘭德公司是受政府部門的委托搞咨詢研究,國防部是他們的“客戶” ?墒乾F(xiàn)在,他們這些精英智囊的研究結論,似乎“客戶” 并不重視。接下來怎么辦?他們想到了最簡捷的辦法,走向媒體。
他們一起聯(lián)名向紐約時報寫文章,明確表達他們對越南戰(zhàn)爭的看法。蘭德公司的頭頭不僅了解并且支持了他們的做法,只要他們是以個人的名義發(fā)表觀點,這是他們的自由。他們的文章登載在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上,卻沒有引起他們所期待的反應。期間,艾爾斯伯格多次出席反戰(zhàn)會議,給與會者留下深刻印象。同時他還和反戰(zhàn)組織接觸。美國國內(nèi)的反戰(zhàn)運動也正在漸漸興起。1970年,艾爾斯伯格從西海岸的蘭德公司,轉到東海岸的麻省理工學院國際研究中心。
現(xiàn)在,懷著反戰(zhàn)使命感的艾爾斯伯格,還能做些什么呢?誰也沒有想到,在此以前,艾爾斯伯格已經(jīng)做了一件出格的事,為迫不得已時采取大動作,做好了準備。 三、向國會喊話
艾爾斯伯格向國防部和基辛格傳遞他的觀點,沒有得到期望的反應,他不愿意看著國家陷入越戰(zhàn)泥淖而袖手旁觀。他在報紙上發(fā)表文章,人微言輕也沒有作用。下一步,他很自然地想到,要向國會喊話。
通過國會表達自己的意愿,這是美國百姓都知道的。特別是在選舉前,這種表達在達到一定人數(shù)時,效果就會體現(xiàn)出來。不過,每個人只有一張選票,所以每個人的表達也就只有一個人的分量。喊話的對象,通常是你手里的選票能夠影響的人。比如,你所在的選區(qū)選出來的眾議員。你對別的眾議員表達意愿,就可能沒有什么作用;還有,本州的聯(lián)邦參議員,而對他州的參議員,你的意見就沒有那么大分量了。所以,對政府立法分支表達意愿,雖是美國體制下民眾可以采用的手段,但是這種手段就像選票一樣,是必須到一定數(shù)量才會起作用的。
有一個例外,就是你手里持有特別分量的材料。艾爾斯伯格就認為,由于他的對政府機構的特殊咨詢經(jīng)歷,特別是他掌握的五角大樓文件,足以引起國會的重視,從而通過聯(lián)邦政府立法分支對行政分支的權力制衡,來促使政府改變對越政策。
他個人是如何擁有這份機密文件的呢?
1969年,艾爾斯伯格在調(diào)閱和保管五角大樓文件的時候,按照蘭德公司的規(guī)章,簽署了妥善保管文件,不復制其中任何一部分的保證書。
可是,當他的責任感使他寢食不安,他決定采取一個大動作。1969年九月,他在一個朋友的幫助下,向一位廣告商租用了一臺復印機。然后,每天晚上,在這個廣告商的辦公室,等所有人都下班離開以后,他從蘭德公司把五角大樓文件帶出來,在自己兩個孩子的幫助下,開始復印這批高度保密的文件。
復印時,他們用紙片遮蓋住每份文件上都有的“機密”、“保密”、或“絕密”印章,使得復印件上不再出現(xiàn)這樣的字眼。然后,他把原件歸還到蘭德公司的檔案庫。手里有了這樣的文件,在必要的時候就拿得出根據(jù)來。
他開始尋找國會里有可能聽進他意見的人物。他的主要對象是聯(lián)邦參議員J.W.富布萊特,當時的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主席,是參議院的一個重量級人物,也是一個主張從越南撤軍的議員。
他選擇富布萊特喊話對象是有道理的。富布萊特作為外交委員會主席,在國會通過任何對外關系法案或決議上,起著至關緊要的作用:這種法案和決議通常是先經(jīng)過外交關系委員會,再遞送國會表決的。1964年的東京灣危機(北部灣危機)期間,軍方宣稱美軍艦只遭到北越攻擊,國會因此通過了“東京灣決議” ,而白宮和五角大樓就把這個決議當成國會同意對越宣戰(zhàn),這樣就掃除了“只有國會有權對外宣戰(zhàn)” 的憲法限制,五角大樓因此“合法” 地開始大規(guī)模轟炸北越,并向南越派出地面部隊。
事后證明,所謂北越攻擊美軍艦只,只是一場虛驚,北越并沒有攻擊美軍艦只。也就是說,國會受了五角大樓和白宮的愚弄。富布萊特為此非常憤怒。可是,限于美國政府的分權體制,作為國會議員的富布萊特,不能直接干預白宮行政分支的決策,更不能干涉軍事。艾爾斯伯格拿著悄悄復印的五角大樓文件,就設法見了一次富布萊特,告訴他有這樣一批文件。
艾爾斯伯格建議富布萊特,通過國會,公開五角大樓文件。他給了富布萊特一份他自己搞出來的文件摘要,想說動富布萊特在國會公布這份摘要。
可是,老資格的參議員富布萊特卻不會這樣做,因為這涉及國防部的機密文件。按照美國憲法和法律,議員在國會的言論有立法豁免權,隨便說什么都可以,法律不能追究國會議員立法活動中言論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于是,國會的日常活動,只要不涉及國防外交機密,就都是公開的,不僅向新聞界記者開放,也向民眾開放。正因為公開,國會議員在言論中,也就有責任保守國家機密。國會議員違法泄密,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那么,國會議員怎么判斷機密呢?議員們都知道,這就看你講的內(nèi)容,來路是否符合規(guī)則,也就是說,看程序上是不是合法的。
所以,艾爾斯伯格偷印的絕密文件,富布萊特沒有在國會公布其摘要,他不想知法犯法。他把文件摘要往外交委員會的保險柜里一鎖,轉身給新任國防部長萊爾特寫了一封信,說他了解到國防部搞了這樣的研究,有這樣的一套文件。他相信這套文件對國會外交委員會考察越南政策問題有極大幫助,請送一套來讓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一閱。
萊爾特馬上表示收到了富布萊特的信,但卻拖了一個月才正式回復;匦胖,國防部長正式承認有這樣一套文件,但隨即說明,這套文件含有高度敏感、高度機密的原始資料,麥克納馬拉的出發(fā)點是將這套資料用于遙遠將來的研究,所以,文件的使用被嚴格限制。文件涉及總統(tǒng)和內(nèi)閣人員的通訊,這在政府的分權結構中一向被看作是不受其他分支干預的行政特權;這些涉及個人的原始資料是在保密前提下才編入文件的。所以,國防部長直截了當?shù)鼐芙^了富布萊特的要求。
富布萊特立即再給國防部長寫信,希望國防部長能夠采取“更合作” 的姿態(tài)。他寫道,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能不能接觸這一套文件,涉及憲法所規(guī)定的立法分支和行政分支的權力平衡問題,特別是在外交政策方面。如果參議院要行使自己在對外關系方面的憲法責任,外交委員會就必須能接觸到有關的背景資料,而這種資料只有行政部門才掌握。
萊爾特當然懂這個道理。萊爾特在被任命為國防部長以前,自己就當過聯(lián)邦眾議員,他是從立法分支轉到行政分支工作的?墒牵搅藝啦块L職位上,他當然也不愿多受國會的約束。他客氣地給富布萊特回信,說以后再聯(lián)系,然后,就渺無音訊了。
與此同時,艾爾斯伯格還在千方百計從背后推富布萊特。1970年初,他一下子給富布萊特的助手送去了25卷從五角大樓文件中復印下來的3000頁文件,有些他干脆直接從郵局寄過去。 三-2
富布萊特拿著這些文件,苦思冥想該怎么做。參議員有參議員的思維習慣,他不能貿(mào)然公開這些文件。他后來說,他知道可以利用這些文件做文章,但是他不能違反程序而公開文件內(nèi)容。這樣做會讓外交委員會招致攻擊。事實上,立法豁免權還是一個相當大的保護,國會議員假如發(fā)生泄密,在法律上冒的風險還是比一般人要小得多,不太可能去坐牢?墒撬记跋牒,還是認為,必須遵從合法的聽證會的程序要求。在保密規(guī)定上,只要有一個細小的失誤,行政部門可能不去法庭告訴,可是以后,他們就會拒絕再向國會遞交同類文件。這是他無論如何必須避免的。
結果,富布萊特就處于一種十分微妙的狀態(tài):他知道有這樣的文件,甚至掌握一部分復印件,但是在公開場合、在聽證會上,他不能提到五角大樓文件,更不能引用其中內(nèi)容。富布萊特只能再一次給國防部長寫信,要求正式調(diào)閱五角大樓文件。這一次,他連回信都沒有收到。
艾爾斯伯格開始另外想辦法。他去出席有關審判戰(zhàn)爭罪的討論會,在會上他向一些國際律師說,如果國際上有對戰(zhàn)爭罪行的審判,那么他知道有一批五角大樓文件,這些文件對于審判的意義,相當于二戰(zhàn)末的紐倫堡文件一樣重要。他甚至向律師描述了五角大樓文件的內(nèi)容,并表示,只要有審判的機會,他個人可以作為被告,或者作為證人出庭,從而讓法庭發(fā)出傳票,強迫五角大樓交出文件。他甚至慫恿一些律師發(fā)起民事訴訟,想用這個辦法促使法庭發(fā)出命令,把五角大樓文件作為證據(jù)公布。
這條思路,就是走司法程序來公開秘密文件。這很困難,因為美國的法庭一向避免涉足國防和外交領域,這也是分權和制衡的結構決定的。但是也并不一定完全走不通。美國的法庭有司法自制,對接受案件有明確的要求,但是一旦法庭認為有理由啟動程序,別的政府部門通常會避免公開對抗法庭命令,這也是三權分立的游戲規(guī)則決定了的:平時權力最小的分支,一旦動起來,威力最大。大家都不愿意使司法分支過分弱,因為打破分權制度的平衡就意味著一種制度性的弊病。
然而,律師們沒有被他說動,因為他們認為啟動司法程序的條件還不具備,法庭不會接受他們的案子。
1970年5月,美軍進入柬埔寨,國內(nèi)反戰(zhàn)運動風起云涌。在反戰(zhàn)示威騷亂中,肯特大學的四名學生在騷亂中喪生。很多大學為此停課;粮竦囊粋助理安東尼.雷克忿而辭職抗議侵入柬埔寨。富布萊特召開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艾爾斯伯格在聽證會上作證。他指出,美國對越政策所依據(jù)的內(nèi)在邏輯有嚴重問題,要理解美國對越政策的連續(xù)性,必須考察這些決策的國內(nèi)政治背景。他指出,歷屆行政分支對越政策有一個從不在正式文件上反映的動機,就是都想避免在自己手上遭受“失敗的屈辱” 。
富布萊特再一次向國防部長寫信要求五角大樓文件,國防部長回信,再一次明確表示拒絕。
富布萊特發(fā)現(xiàn),他仍然無法搖動白宮和五角大樓的固執(zhí)。機密在行政分支手里,他們一意孤行,而他自己在發(fā)表講話的時候,還得小心不要在程序上破壞保密規(guī)定。1970年8月7日,富布萊特終于在參議院講話中譴責了國防部在五角大樓文件問題上的態(tài)度。他說:“行政分支又一次讓國會吃了閉門羹。” 但是,他警告說:“有一句老話,在華盛頓,沒有什么可以長久保持秘密的。我希望第一個得到這套歷史文件的記者,能夠和我們委員會分享!
國會這條路不通,下一條路就是新聞界了。 四、希漢和紐約時報
艾爾斯伯格試圖通過國會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的努力屢遭挫折,其根本原因,是國會議員們受嚴格的規(guī)則制約,不會輕易越軌行動。在這樣的情況下,他自然會走的路就是尋找更為民間的途徑,這樣的途徑效果間接,但卻是永遠可以走的,因為這樣的途徑涉及言論自由,受憲法保護。權力制衡之路暫時沒有走通,就走言論自由。
艾爾斯伯格已經(jīng)準備通過媒體把五角大樓文件暴露出來。既然國會議員們不能做,那么只有找新聞界。因為他知道,新聞界有新聞自由的憲法保護,膽子要大得多?墒,當他和一些律師商量的時候,他們無一例外地勸他還是走國會的路,因為只要有那么一個國會議員愿意在國會公布五角大樓文件,那么這個國會議員享有立法豁免權,也許不至于進監(jiān)獄,而他自己把文件捅到新聞界去,新聞界或許沒事,他卻免不了要吃官司。
艾爾斯伯格感到,自己已經(jīng)無路可走,只有走向新聞界。主意一旦打定,就是找誰的問題了。他找到了紐約時報華盛頓分部的尼爾.希漢。希漢是新聞界報道越戰(zhàn)的一個名記者,當年為合眾國際社派駐越南時,艾爾斯伯格剛好也在越南,他們在那時候就相識。希漢的反戰(zhàn)觀點和他的越戰(zhàn)報道非常聞名。在火線報道的西方新聞界,合眾國際社的希漢、紐約時報的大衛(wèi).霍布斯坦和美聯(lián)社的布郎,被記者們譽為“三無畏” 。希漢在紐約時報書評中指出,決策越戰(zhàn)的美國領導人,根本就沒有好好讀過美國法律對戰(zhàn)爭權力的規(guī)定,他認為美國領導人在指導戰(zhàn)爭中的行為,有違美國法律。他的觀點和艾爾斯伯格很相近。
1971年春天,艾爾斯伯格交給希漢幾千頁五角大樓復印件。
希漢拿到這批非夷所思的秘密文件,立即向他的頂頭上司,紐約時報華盛頓分部主任福蘭克爾通報。他們倆商量下來,有幾點是必須考慮周到的:
第一是這批文件的真實性。就是真的,它們是不是全面地、客觀地反映了越戰(zhàn)決策的真實歷史。
第二,當時,尼克松總統(tǒng)已經(jīng)開始逐步從越南撤軍,在這樣的時候,如果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民眾的反應將會是什么。
第三,希漢的消息來源,即艾爾斯伯格的動機是什么,他們必須確定,自己是不是和一個正直的消息來源打交道。美國新聞界的道德標準是,他們必須保護他們的消息來源,為他保密。這里不僅有新聞界利益的成分:你不為來源保密,久而久之就沒人敢冒風險向你提供消息,等于斷了長遠的消息來源。另外,還有一種文化和道德完整性:新聞報道是在做一件道義上正確的事,保護冒著風險提供消息的人,就是必然的道德要求,即使這種道德要求和法律沖突。紐約時報記者Caldwell曾經(jīng)報道過六十年代聞名的黑豹黨,后來在加州的一件刑事案件中,大陪審團要求Caldwell秘密作證,提供關于黑豹黨的消息來源,Caldwell斷然拒絕,寧愿以藐視大陪審團的罪名無限期入獄。
現(xiàn)在,希漢同樣和紐約時報明確約定,他不公開五角大樓文件的來源,連他的頂頭上司也不告訴。
第四,用這一批五角大樓文件作為材料寫的報道,是否能提供足夠的不同意見,也就是說,紐約時報的規(guī)矩是,不愿意任何報道表現(xiàn)出自己是一邊倒的傾向。用他們的話來說就是,紐約時報寫出來的東西,不能象蘇聯(lián)的真理報。 四-2
希漢的頂頭上司,華盛頓分部主任福蘭克爾在讀了希漢提供的部分文字以后,立即意識到,“這是一個金礦。” 他馬上向紐約時報的總編羅森塔爾等高層人員通報,說有龐大的閱讀工作量,要求增援人手。
艾爾斯伯格告訴希漢,他在促動國會公布這套文件的不成功。他還告訴時報,他關于五角大樓文件,他在一些學術界會議上說過,有些民間反戰(zhàn)組織也知道。這下紐約時報更有了緊迫感,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不動作,那么其他報社也會得到這批文件,特別是他們的競爭老對手,華盛頓郵報和洛杉磯時報。
美國新聞界“刺探” 政府機密來做有新聞價值的報道,有著長久的傳統(tǒng)。新聞界受憲法保護的新聞自由權,使得他們較少法律上的負擔。他們主要是自己在新聞價值和客觀影響之間做出衡量,一旦為泄密而闖了禍,政府很難讓新聞界記者入獄。政府能夠抓的是那個把機密捅出去的家伙。而民眾和新聞界在道德上的輿論則是,新聞界有義務保護消息來源,這種保護是道德的。他們也確實往往受到新聞界的刻意保護。很多重量級的記者,他們的主要力量就是在政府內(nèi)部的一些內(nèi)線關系,這是他們的飯碗,他們職業(yè)的資源。這樣一來,有些政府官員也就利用新聞界,故意把一些機密捅出去。“泄密” 有時候就成了一種職業(yè)策略。
可是,紐約時報面對希漢手里的五角大樓文件,還是有一些別的顧慮。雖然這些文件都是反應歷史的老文件,但是它們卻會揭開美國陷入越戰(zhàn)的傷疤,可能觸痛各方面,他們會有什么反應?另外,如此龐大的文件量,都是從國防部的機密中“盜竊” 出來的,怎樣用來報道才是妥當?shù)?這也是一個問題。
紐約時報的外交新聞編輯格林菲特曾經(jīng)在國務院工作過,比較熟悉政府部門可能的反應,他又是羅森塔爾的好友,羅森塔爾就要求他總體負責這次報道,定下一個名字:“X項目” 。
格林菲特立即派他的助手高爾德前往首都華盛頓協(xié)助希漢。1971年4月5日,他們在離白宮不遠的希爾頓飯店訂了兩個房間。他們倆關在那里通讀五角大樓文件,想從新聞報道角度理出個頭緒。他們的初步想法是,在紐約時報連續(xù)報道,每天十到十二個版面。紐約的高層編輯最后決定,以希漢為主準備報道,報社提供必要援助。
紐約時報的發(fā)行人蘇爾茨伯格一直到4月底才知道有這么回事。老板到底是老板,他和幾位總裁副總裁一通氣,首先想到的是,這里頭有沒有對付不了的法律麻煩。這批機密文件數(shù)量如此龐大,不是正經(jīng)官方途徑而來,必須考慮以后在法庭上如何應對。另外,他們考慮,在報紙上公開這批秘密文件,公眾是不是理解他們的苦心,會不會吃力不討好。
如此大的規(guī)模和風險,使蘇爾茨伯格顯然心里很不踏實。他對新聞部說,你們先做起來,等到成了文,再來找我。到底登不登,必須我來決定。轉身,他就去找專為紐約時報處理法律事務的LDL律師事務所咨詢?nèi)チ恕?
下面這幫人怎么做呢?X項目是圍繞希漢進行的,希漢是資料的來源獲得者,是未來報道的執(zhí)筆者,文章將以他的名義刊登,他在讀者中的名氣是別人無法取代的。但是,圍繞著希漢,有大量工作要做。
首先,由于格林菲特在國務院工作過多年,甚至出席過多次國防部會議,是一個了解一些內(nèi)情的人,他的任務就是要預測政府部門對X項目的立場和反應。他和羅森塔爾因此收集了國務院和五角大樓系統(tǒng)主要官員的公開著作,像梳子一樣地梳一遍,看看他們以往的著作中是否已經(jīng)公開了五角大樓文件里的內(nèi)容。這一手很要緊,只要預先有了這方面的證據(jù),將來給告上法庭,就可以抵擋一陣了:政府負責官員早在書里公開了,憑什么說我們是泄密呢?結果他們發(fā)現(xiàn),實際上,關于越戰(zhàn)決策的歷史過程,在以往的公開出版物里,陸陸續(xù)續(xù)地早就有所反應。政府高官的公開著作中,也常常透露所謂機密資料。所以,對于紐約時報的X項目來說,泄密的問題更偏重于程序性。也就是說,關鍵不是泄密損害是否國家利益,而是文件本身,是在確定為保密級別后偷出來的。
同時,紐約時報動員了很多人力,將以往十年來的紐約時報全部整理一遍,把十年來紐約時報對越戰(zhàn)問題的報道,和五角大樓文件進行比較,也就是說,要看看十年來的陸續(xù)報道和現(xiàn)在打算拿出來的重磅炮彈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話,是什么原因,怎么解釋。這也非常重要,涉及紐約時報的形象,它必須對自己的報道負責。報道不可能一點不出錯,但是出錯也要有根有據(jù),新聞業(yè)的中立和客觀原則不能動搖。
紐約時報還動員人力仔細查找,將要發(fā)表的內(nèi)容里是不是真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東西,比如戰(zhàn)場計劃、武器計劃、正在進行的外交談判等等。這是要盡量避免的。
X項目租的紐約希爾頓的幾套房間,紐約時報派去了自己的保安,每個房間里都時刻必須有人。并且調(diào)兵遣將,把紐約時報在世界各地報道戰(zhàn)爭和國際事務的能人調(diào)集到X項目。
參與X項目的所有人都得到警告,只能利用五角大樓文件本身和報社的其他資料,不能打電話向任何人核實。所有人都要保存自己的交叉參考記錄,也就是說,將來發(fā)表的每一句話的出處,都要立即能查到。根據(jù)紐約時報新聞性的原則,他們決定,希漢的系列報道不是順著時間次序進行,而是根據(jù)新聞價值來報道。第一期將是約翰遜總統(tǒng)關于轟炸北越的決定是怎樣做出來的。這顯然是美國政府行政分支在越戰(zhàn)中最重要也最有爭議的一個決策。 四-3
另外,紐約時報專門調(diào)了一個圖片編輯,整理了一套越戰(zhàn)照片資料庫,雖然后來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系列報道的時候,一張照片也沒有用。
就在準備的過程中,紐約時報內(nèi)部對要不要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發(fā)表是否會損害國家利益的問題,產(chǎn)生了分歧和爭論。
哈定.班克羅夫特是紐約時報內(nèi)實際權力僅次于蘇爾茨伯格的第二位人物。他像格林菲特一樣,有長期為政府工作的背景,二戰(zhàn)中的海軍軍官,后來是國務院的官員,在杜魯門總統(tǒng)時代是美國派駐聯(lián)合國的副代表,是日內(nèi)瓦國際勞工組織的法律顧問。他是蘇爾茨伯格的直接副手,當發(fā)行人蘇爾茨伯格不在的時候,他就頂這個位子。班克羅夫特反對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他認為,公開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會使美國的外交談判代表處于不利。他的意見和LDL律師事務所的意見一樣,這個事務所的律師中包括了艾森豪威爾時期的美國司法部長。他們一致告訴紐約時報,別公開五角大樓文件,因為如此發(fā)表機密文件無疑會引起政府方面的強烈反彈。
可是,紐約時報的執(zhí)行編輯們還得聽聽自己報社法律部的意見。法律部頭頭38歲,叫郭代爾。他是通過LDL律師事務所介紹來的,但他把自己看作是一個新聞從業(yè)人員,而不是律師。他也有政府工作的經(jīng)歷,曾經(jīng)在陸軍中做過情報分析工作。對于新聞法規(guī),他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他的觀點是:到你手上的無論什么消息,總是有一種合適的方式印出來的。也就是說,新聞是沒有禁區(qū)的,對于負責任的新聞業(yè)來說,只有一個方式方法問題。
郭代爾給編輯們做了一個詳盡的備忘錄,關于怎樣保證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在法律上的正當性。
在紐約時報最高層,副總裁J.萊斯頓是堅決主張發(fā)表的。他曾是紐約時報聲譽的標志。他在1954年從國務院得到雅爾塔會議文件,為紐約時報掙得了極大名聲。可是在1961年古巴豬灣事件時期,萊斯頓和當時的發(fā)行人不顧其他編輯的憤怒反對,決定把美國政府涉入此事件的消息壓下來,不予披露。后來豬灣事件還成了美國政府的丑聞而暴露,讀者們對紐約時報沒有及時報道事件真相極為不滿。連肯尼迪總統(tǒng)都說,也許紐約時報是“過分” 保護國家利益了。他還說,如果紐約時報及時披露它得知的消息,豬灣事件很可能就此取消。萊斯頓為此非常懊惱。
不過萊斯頓還是主張,首先要區(qū)分什么是正在進行的、直接影響當前國家利益的機密事務,什么是不會造成損害、已成定局的歷史機密。后者才是民眾有權知道的,新聞界有權發(fā)表的。
怎樣發(fā)表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紐約時報比較保守的人主張,為避免政府反彈,可以只在報道中介紹文件內(nèi)容,或摘引詞句,最多引用一些段落,而避免全文發(fā)表被列為高度機密的文件本身。但是多數(shù)編輯認為,這種做法是損害紐約時報聲譽的。
最后,一直到紐約時報發(fā)表五角大樓文件系列的前兩天,發(fā)行人蘇爾茨伯格才最終決定,搞一個連續(xù)十天的系列,每天六個版面,由著名記者希漢的文章打頭,然后是選擇發(fā)表的五角大樓關鍵文件。
1971年5月13日,星期天,紐約時報開始連續(xù)刊載五角大樓文件。十五、余波
由于最高法院的裁決,五角大樓秘密文件一案是以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為代表的報紙業(yè)的勝利而告終的,并且成為一個里程碑案件,為此后報紙和政府在“誰決定新聞”的爭議上制定了游戲規(guī)則:保密是政府行政機構內(nèi)部自己的作業(yè)程序,如果你認為某個信息需要保密,那就管住自己的工作人員,管住自己的文件,不要泄漏;報紙媒體一旦得到信息,就由報紙媒體自己來判斷,是不是危及國家安全,是不是應該發(fā)表。新聞自由是媒體的特權,國家安全卻不是政府的壟斷。媒體有權自己來判斷新聞,并且保護新聞來源。華盛頓郵報后來在揭露水門事件的過程中,從白宮內(nèi)部來源得到重要消息。這一外號“深喉”的消息來源,過了近三十年,至今沒有公開。
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以后,司法部唯一還能夠做的是懲罰艾爾斯伯格,因為艾爾斯伯格是明知故犯地違反了作為國防部雇員承諾遵守的保密規(guī)定,把不能泄漏,不能復制的政府秘密文件復制多份,未經(jīng)允許交給了國防部之外的人。聯(lián)邦大陪審團同意起訴艾爾斯伯格犯下了偷盜罪和共謀罪。
由于艾爾斯伯格特殊的個人性格和行為,司法部在法律的范圍內(nèi)很難更重地懲罰他,比如,無法起訴他犯下間諜罪,一時也難以在他個人行為上找到更多的茬子。與此同時,尼克松當政的白宮建立了一個調(diào)查泄密的專門機構,“管子工小組”,這個小組在企圖給艾爾斯伯格找茬的過程中,采取了一些不正當手段,比如夜闖艾爾斯伯格的精神科醫(yī)生辦公室,企圖竊取艾爾斯伯格的病歷。這些不正當行為在后來的水門事件中曝光,被法庭認定政府有不正當行為企圖迫害平民,從而駁回了對艾爾斯伯格的指控。根據(jù)美國的憲法傳統(tǒng),政府超出法律允許的范圍來迫害平民,是絕對不能允許的。艾爾斯伯格反而因為政府的不當行為而逃過了一劫。
雖然越南戰(zhàn)爭并沒有如艾爾斯伯格期待的那樣立即結束,但是此案在以后幾十年的美國政治 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水門事件和尼克松的辭職可以說是此案的繼續(xù)。艾爾斯伯格本人成為體制外“挑剔”體制的斗士,他再也沒有能夠在政府內(nèi)部施展他的才能,卻時不時會出現(xiàn)在媒體上,反復地告誡,政府行政部門的權力必須予以約束和限制。最近,在紐約街頭的反戰(zhàn)示威游行中,又看到他站在前排的身影。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以后的年頭里,有一系列的案件裁決涉及新聞自由,涉及媒體的行為規(guī)則。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公眾的知情權和個人的隱私權,商業(yè)廣告的真實性和媒體的責任,政治廣告和政黨游戲規(guī)則,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和反誹謗,新聞手段的合法性和侵權責任,等等,這些問題仍然會產(chǎn)生爭議,必須由最高法院來做出裁定。最高法院在平衡和斟酌的時候,仍然明顯地把民眾的知情權,把新聞自由,把憲法第一修正案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太長了求總結實在太長了標題不長沒人看,內(nèi)容太長沒人看。我擦好長→_→
不過作為干貨還是希望能進博物館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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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是在灌水吧 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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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是在灌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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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國在某些方面已經(jīng)不屬於地球文明了。求總結實在是太長了,晚上先睡覺最好還是貼全了,看了一半突然結尾,不爽啊,太長了,求總結。
這個標題濃濃的某派風。。。此案中所謂的國家安全,其實和一般狹義上的國家安全是不一致的。換句話說,以發(fā)動越戰(zhàn)的理由來看,或者此案中該份文件揭示的東西來看,到底威脅到了美國的國家安全沒有?這本身是個問題
首要的問題和直接誘因在于,到底是國家安全的問題,還是國家安全被當做了其他錯誤行為和政治黑幕的借口和擋箭牌?事實上,此案后來的問題也根本不是 國家安全和新聞自由的關系了,更主要是媒體與黑幕的問題。真正的國家安全本身還是獲得保護原則的。
例如摘取幾段:
“紐約時報還動員人力仔細查找,將要發(fā)表的內(nèi)容里是不是真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東西,比如戰(zhàn)場計劃、武器計劃、正在進行的外交談判等等。這是要盡量避免的。”
“ 此后報紙和政府在“誰決定新聞”的爭議上制定了游戲規(guī)則:保密是政府行政機構內(nèi)部自己的作業(yè)程序,如果你認為某個信息需要保密,那就管住自己的工作人員,管住自己的文件,不要泄漏;報紙媒體一旦得到信息,就由報紙媒體自己來判斷,是不是危及國家安全,是不是應該發(fā)表。 ”
換句話說,此案中無論媒體還是最終的判決都是認為真正的國家安全是需要保護的,不受保護的只是打著國家安全旗號而實際非國家安全的那些,其實或者稱它們?yōu)楹谀桓‘。但文章標題卻直接為“國家安全不是在堡壘里獲得的”,黑槍誤導的水平碉堡了專業(yè)無比。。。
所以此文內(nèi)容其實是個經(jīng)典案例,但是標題卻十分有打黑槍誤導的嫌疑。。當然也可能是因為一些人士在類似各類美國案例/歷史事件的文章里搞筆法搞太多了,我敏感了而已。如有不當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