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11月11曰2012-11-17 09:40
» 新華社杭州11月16日電 (記者余靖靜)浙江溫嶺幼兒教師顏某虐童一事引發(fā)社會關注。記者從溫嶺市政府新聞辦了解到,警方經深入偵查,認為涉案當事人顏某不構成犯罪,現依法撤銷刑事案件,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溫嶺警方16日依法釋放了顏某。浙江溫嶺10月24日發(fā)生一起民辦幼兒園老師雙手拎男童雙耳、致其雙腳離地的事件。相關照片在網上曝光后,引發(fā)強烈社會關注。當事老師顏某隨即被辭退。溫嶺市公安局10月25日立案,并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0月29日提請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據介紹,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該案需要補充偵查。其間,嫌疑人親屬又要求司法鑒定。溫嶺市公安局11月5日依法向檢察機關撤回案件,繼續(xù)偵查。律師稱虐童教師已回老家顏艷紅代理律師張維玉昨晚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顏艷紅已于16日21時10分左右返回溫嶺市橫塘頭村的家中。11月5日,由于當地檢察機關對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批捕顏艷紅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該案需要補充偵查。同時,因在提請批捕期間,嫌疑人親屬曾向相關部門提出了要求司法鑒定的請求,當天,溫嶺市公安局依法向檢察機關撤回顏艷紅案,繼續(xù)偵查。涉尋釁滋事罪被刑拘10月24日,溫嶺市發(fā)生一起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事發(fā)后不久,虐童教師顏艷紅虐待班上幼兒全過程的視頻在網上被曝光,因“一時好玩”,顏艷紅在該園活動室里強行揪住一名幼童雙耳向上提起,同時讓另一名教師用手機拍下,之后該視頻被上傳到網上。10月25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顏艷紅被溫嶺市公安局立案并刑事拘留, 10月29日,溫嶺警方在偵查終結后依法向溫嶺檢察院遞交了提請批捕顏艷紅的申請。本案另一名為顏艷紅拍攝“虐童照片”的幼教童某11月1日拘留期滿已被釋放。據警方介紹,雖然童某為顏艷紅拍攝了此張“虐童照片”,但在此期間,童某并沒有參與虐待孩子的行為,主觀并無惡意,所以警方在事件發(fā)生后,僅對童某作出了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7日的決定。“不如擴大虐待罪主體”11月13日,上海市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及上海市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共同主辦了“虐童案相關法律問題研討會”,與會的30余名法學專家、未成年人保護專家中的大部分對于檢方的“暫不批捕決定”予以肯定,認為從罪刑法定的原則出發(fā),肇事老師的行為入刑確實有些牽強。民主法治需要一切遵從法律,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為罪,這是應堅守的底線。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何萍表示,尋釁滋事罪的客體是侵犯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是從流氓罪分離出來的。但肇事老師的行為侵犯的是兒童的身心健康。除了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也是考慮的范疇。但故意傷害要求輕傷以上的結果,而一般的虐童案件可能很難達到這樣的后果。何萍認為,目前國內一個現象是一個事件一旦成為社會熱點,司法機關似乎就得介入就得判刑,而實際上這等于是輿論綁架司法。法律人士認為,增設虐童罪不如擴大現有虐待罪的主體
作者:曼可頓飛魚2012-11-17 09:42
公安局:家長那邊反映太大了,我們保不住你了,你出去吧
作者:wzylm2012-11-17 09:45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就他媽來氣。。。希望這個女的被家長揍,沒天理了
作者:lotoria2012-11-17 09:48
又來。。。擼主為什么不把最底下的警方微博貼出來 浙江溫嶺公安浙江溫嶺公安聽眾:97271人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女教師虐童事件經警方深入偵查,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認為涉案當事人顏艷紅不構成犯罪,現依法撤銷刑事案件,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溫嶺警方依法釋放顏艷紅。
作者:革你命30002012-11-17 09:50
我跟你說, 這個人出了公安局,不關她坐牢,她才危險她要是被關了,反而沒事。而且將其釋放這個新聞一放出來, 當地跑去找這女的打悶棍的絕對不少。這女的要是躲得好,也許沒事。 躲不好 輕則隔一兩天被人揍 重則直接被人打死你信不。 換我要是和這女的同城, 我肯定帶一幫朋友去圍觀,抽她幾個巴掌,踹幾腳,有本事就報警抓我,不過我就打幾巴掌 踹幾腳 也犯不了什么事。這女的會瘋的,被放出來。
作者:國家二級猛男2012-11-17 09:52
看微博上的評論,真是文革的節(jié)奏。還不能和他們談法律,一說就扣你道德帝圣母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