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靜待落日2012-12-06 09:57
» 今天鎮(zhèn)政府官員過來催促拆遷,帶著2份文件,一份是市人民政府文件,文頭是,關于XX市市區(q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 這份文件是2011年下發(fā)的,而且文頭上寫著市區(qū),我們這只是轄縣的一個小鎮(zhèn),離市區(qū)全程高速要2個多小時車程,這份文件適用么。 還有一份是縣文件,內容全是催促拆遷的,有一段寫著,25號前沒有拆遷完畢的,不予補償,并依法強行拆除。 兩份文件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政府公務印章。我想知道他們這種做法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么。
作者:靜待落日2012-12-06 10:01
秒沉么,沒有專業(yè)人士么。
作者:mlinssaa2012-12-06 10:05
馬桶的標準,你不搬就是獅子大開口
作者:靜待落日2012-12-06 10:06
Post by mlinssaa (2012-12-06 10:05) Post by 靜待落日 (2012-12-06 10:06)你說不夠就不夠了?要按馬桶標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