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遇到反抗是都直接掏搶的吧。。只要形成反抗的事實射殺不就名正言順了嘛警察都是最少2人小組。你得說服另外一個不把你供出來。在那邊好像警察也大部分有信仰基督?天主?他們不管是不是正當殺人都會心存愧疚的哪怕是做劊子手行刑也是心里有很大包袱的好像只有洛杉磯和紐約的警察比較特權(quán)一點..在執(zhí)法的時候都會有記錄儀的,視頻,音頻,有聲音,有圖像,兩人一組,互相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