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上民法課,我們老師還在說這個問題
就是夫妻間到底有沒有隱私權的問題
我隱約記得
當時老師的說法是,對于共同生活的人,法律上來看,基本不存在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因為作為共同生活的人,基于一定的人身關系
你不能說丈夫偷看妻子洗澡侵犯了妻子的隱私權
這個不符合一般的社會道德
夫妻之間本身就有法律規(guī)定的忠實義務
忠實義務涵蓋了非常多的內容
很多對于一般人身關系是隱私權的問題都被涵蓋在里面了
再者說,母親偷看了自己兒子的日記是否也侵犯了自己兒子的隱私權呢?
所以綜上
至少從法律層面,剛剛那個帖子的樓主和妹子具有共同生活的關系,應該不構成侵犯隱私的問題
編輯下主樓
原帖沒有婚姻關系,我沒爬樓,腦補的
各位笑看尼瑪,挽尊的都沒有一個……
好歹也碼了這么多字妻子不想嘿咻,丈夫強上你看鬧上法院算不算強奸?原貼呢。。我看到的都是架空評論啊
什么法律,道德我才不關心呢
我關心的是八卦。 Post by 雲(yún)飛揚 (2012-09-03 15:50)
我國司法實踐中一般不認定婚內強奸 Post by oneday521 (2012-09-03 15:50)
請叫我紅領巾我好像記得那帖里面還沒結婚吧。。。。
共同居住也有不同情況,合租和同居就是最明顯的差別。
話說回來。在電腦上安裝按鍵精靈之類的軟件是否屬于違法的范圍,這我覺得還夠不上。
隱私權的確應該受到保護。不過當你的隱私權保護的內容可能侵害到他人的權益。那么被侵害人是否有權自行進行調查? Post by douglas3737 (2012-09-03 15:50)
LZ你畢業(yè)多少年了……
現(xiàn)在婚內強奸也算強奸了!
另外,夫妻間當然存在隱私權,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也算侵犯隱私權,只不過很少有人告而已那貼樓主還木有結婚還木有結婚還木有結婚。。。。。。!
你個學法律的好歹嚴謹點吧,看帖跳著看的么。。
真結婚了哪能吵那么多樓。我覺得算是侵犯了
不過門外有一貼科普法律知識,如果另一方XXXX的話優(yōu)先保證知情權
所以......以法律規(guī)定為主
LZ你畢業(yè)多少年了……
現(xiàn)在婚內強奸也算強奸了!
另外,夫妻間當然存在隱私權,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也算侵犯隱私權,只不過很少有人告而已
德國人要閃擊蓋倫特聯(lián)邦了?
我好像記得那帖里面還沒結婚吧。。。。
共同居住也有不同情況,合租和同居就是最明顯的差別。
話說回來。在電腦上安裝按鍵精靈之類的軟件是否屬于違法的范圍,這我覺得還夠不上。
隱私權的確應該受到保護。不過當你的隱私權保護的內容可能侵害到他人的權益。那么被侵害人是否有權自行進行調查?
不是都買房子了么……不是都寫女的名字了么……不是都有存款了么……
其實這個也算自力救濟吧,只是確實很容易出軌
自行調查太危險了
LZ你畢業(yè)多少年了……
現(xiàn)在婚內強奸也算強奸了!
另外,夫妻間當然存在隱私權,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也算侵犯隱私權,只不過很少有人告而已
婚內強奸舉證非常困難,通常只是說說的,以往我們看的婚內強奸案成立就因為附有暴力行為并且?guī)в忻黠@痕跡
LZ你畢業(yè)多少年了……
現(xiàn)在婚內強奸也算強奸了!
另外,夫妻間當然存在隱私權,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也算侵犯隱私權,只不過很少有人告而已
額……難道我知識過時了?
您來個現(xiàn)實的司法案例我看看呢
今年的三大本寫的都還是因為考慮到我國的國情不算作強奸的
求科普 Post by lyking522 (2012-09-03 15:54)
但是不管怎么樣婚內強奸現(xiàn)在也算強奸了不是么?我覺得這就是很大一個進步了,以前婚內強奸根本不算強奸的,哪怕你SM,只能走傷害
LZ你畢業(yè)多少年了……
現(xiàn)在婚內強奸也算強奸了!
另外,夫妻間當然存在隱私權,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也算侵犯隱私權,只不過很少有人告而已
婚內強奸一般能判的都是在離婚階段發(fā)生的,真正的婚內強奸案例我還真沒注意過。當然,我覺得應該有。事實上相關案例真沒見到過。。。
夫妻之間的隱私權保護是建立在你所保護的隱私不會侵害對方權益的基礎上。換句話說,是建立在誠實原則的基礎之上的。
試想如果夫妻一方出軌之后,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在這個情況下,你就不能用隱私權來作為借口了。 Post by 破爛的番茄 (2012-09-03 15:56)
還是這個意思
本來刑法規(guī)定的強奸罪的要件就包存了婚內強奸的可能
但是還是這個情況
在中國,司法實踐中幾乎不會認定為婚內強奸 Post by douglas3737 (2012-09-03 15:55)
1996年6月,被告人王衛(wèi)明搬離住所,以與妻子錢某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1997年3月,被告人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1997年10月8日,青浦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準予離婚的判決,并將判決書送達了雙方當事人。1997年10月13日晚7時許(此時離婚判決尚未生效),被告人王衛(wèi)明來到原住所青浦鎮(zhèn)桂花園公寓3號樓206室,見被害人錢某在房間內整理衣物,便上前從背后抱住錢某欲與其發(fā)生性關系。遭到嚴詞拒絕后,被告人即將被害人錢某的雙手反扭住并推倒在床上,用一手扯脫被害人的衣褲,強行與錢某發(fā)生了性關系,并抓傷、咬傷被害人的胸部等處。當晚被害人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案發(fā)。
1998年3月20日,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以青檢訴[1998]1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衛(wèi)明犯強奸罪,向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
[裁判要旨]
青浦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1999)青刑初字第36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人王衛(wèi)明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訴,判決書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干貨(遞
那貼樓主還木有結婚還木有結婚還木有結婚。。。。。。!
你個學法律的好歹嚴謹點吧,看帖跳著看的么。。
真結婚了哪能吵那么多樓。
額……這個我還真沒看到
沒時間爬樓啊……
我只是看到說房子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就推定他們應該結婚了啊…… Post by douglas3737 (2012-09-03 15:55)
現(xiàn)年25歲的于某,家住三門峽,2005年曾因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09年10月,他與小芳登記結婚。婚后,兩人經(jīng)常爭吵。一次爭吵后,小芳離家出走,住到了其表姐小麗家。
當年12月22日9時30分許,于某來到表姐家與妻子談離婚。臨行前,他揣了一把仿真手槍。
倆人再次發(fā)生爭執(zhí),于某掏出仿真手槍,指著妻子和小麗的頭,要求賠兩萬元婚禮錢。如果談不出結果,誰都別想離開屋子。
談判過程中,于某大發(fā)雷霆,小麗找個機會,從窗戶向外扔出一張求救紙條,上面還寫著她母親的電話號碼,期望鄰居幫忙。
小麗母親接到電話后,迅速趕來。
突然聽到敲門聲,于某非常生氣,從廚房掂來一把菜刀,瘋狂向兩人砍去。
他威逼二人進入主臥室,小麗、小芳趁機反鎖臥室門,于某從陽臺爬窗戶進入臥室內,又用菜刀將二人頭部、手部多處砍傷。
隨后,他當著小麗的面,不顧小芳受傷流血,強行與小芳發(fā)生了性關系。
判罰
三罪并罰判刑三年
當天上午11時50分許,民警趕到現(xiàn)場,與于某展開對話,要求其放棄反抗,繳械投降。
可是,于某堅持不開門,反將窗簾拉上,隔絕警方視線。
下午3時,談判僵持3個小時后,于某把“槍”和菜刀扔了出來,開門向警方投降。經(jīng)鑒定,被害人小麗、小芳的傷情均為輕傷。
最終,經(jīng)法院審理,因犯強奸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于某被三門峽市湖濱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00元,賠償小芳及小麗醫(y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2.5萬元。
干貨(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