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阿爾托蕾婭2012-11-09 18:23
» 婚姻法最需要改革的,就是把女方的“離異”二字去掉。晉江文學城→網(wǎng)友交流區(qū)→戰(zhàn)色逆樂園
作者真_帶路黨2012-11-09 18:25
現(xiàn)在社會對離異女性的歧視和壓力遠遠大于男性,這個不管我們多努力去糾正去改變,也很難在短期內改變整個社會的看法。因此與其犧牲幾代女性的幸福去喚醒社會的良知,倒不如用法制來解決這種歧視——在法律層面就徹底消除女性的離異信息,凡是私底下透露女性離異信息的,一律法辦。 大家不要覺得我是小題大做,實際上這種改革是有先例,而且非常成功的,從禁止B超驗性別來減少女嬰流產率;到禁止入職體檢檢查乙肝來中止乙肝歧視,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所以,消除女性的離異信息,是社會男女平等的進步表現(xiàn)。
作者zhxlhx2012-11-09 18:25
離婚的
女人=二手么
作者zhxlhx2012-11-09 18:26
那么男的怎么說呢
作者黑暗仲裁者2012-11-09 18:26
離婚的女人=二手么離婚不可怕 就怕有小孩
作者漢弗萊爵士2012-11-09 18:27
現(xiàn)在社會對離異女性的歧視和壓力遠遠大于男性,這個不管我們多努力去糾正去改變,也很難在短期內改變整個社會的看法。因此與其犧牲幾代女性的幸福去喚醒社會的良知,倒不如用法制來解決這種歧視——在法律層面就徹底消除女性的離異信息,凡是私底下透露女性離異信息的,一律法辦。 嚇尿了。。。黑木耳們有話說
作者jeffrey47022012-11-09 18:28
本身就是一個沒有邏輯的人組成的論壇呵呵一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