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wǎng)-廈門商報訊(記者 | 陳光豪 通 訊 員 | 思 法)作為一名嫌疑人,跑都來不及,他還敢去法院旁聽同案犯(兒媳婦)受審。更戲劇的是,當時他在旁聽庭向法官舉手示意想發(fā)言,說“情況不是這樣的”,結(jié)果被檢察官一眼認出是“漏網(wǎng)之魚”。這一落網(wǎng)方式,也著實讓人“大跌眼鏡”。 記者昨日獲悉,這名收購贓物的69歲老漢甘某因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回購贓物,轉(zhuǎn)賣失主 2011年7月18日凌晨4時許,26歲的慣偷何某來到思明區(qū)嶺兜二里小區(qū)外的停車場,盯上了一輛面包車。這輛車子是廈門一家有機玻璃制品廠員工魏先生停放于此的,何某從車內(nèi)偷走了90852個(6箱多)半鍍鎳磁鐵,涉案價值9.5萬多元。 當天,何某找到了附近專做廢品回收的女子鄭某及其公公甘某,將9萬多個磁鐵以300元的低價賣給對方。事后,魏先生找到廢品回收店,詢問有沒有人來賣磁鐵。當時,何某正好在場,他謊稱自己一個朋友偷了磁鐵,只要肯給點好處,就幫忙拿回。 何某收取了1100元“茶水費”,以350元價格向鄭某回購了5.6萬個(4箱)磁鐵交還魏先生。此后,何某又拿了700元“茶水費”,但這次未成功回購剩下的磁鐵。 由于一直未拿回剩余磁鐵,魏先生就報警了。與此同時,他在廢品回收店找回了剩余34852個被盜磁鐵。 魏先生報警后,何某很快就落網(wǎng)了。1個多月后,收購贓物的鄭某也被抓獲歸案。 旁聽庭審,老漢落網(wǎng) 今年3月8日,思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因為媳婦鄭某要出庭受審,甘某非常關(guān)心這起案件,前去旁聽庭審。 庭審中,法官在訊問被告人何某時,旁聽席上的甘某突然舉手發(fā)言,說小偷何某說的不是實情。公訴席上的檢察官認真一看,此人正是本案的同案犯,于是靈機一動,建議法官暫時休庭。 休庭時,檢察官悄悄地報警。幾分鐘后,法院繼續(xù)開庭,公安民警很快趕到法庭,將正在旁聽的甘某逮個正著。 思明區(qū)法院認為,甘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gòu)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終,法院一審判處甘某有期徒刑5個月。此前,甘某的媳婦鄭某已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小偷何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最危險的地方。。。。這。。。。
不過當時沒有抓住這公公?這有點奇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