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來了個小伙子,要我們幫忙找工作,現(xiàn)在還沒辭職
問為什么不想干了,表示老板坑人
然后我們了我們兩個問題
老板派他去別的公司幫忙搞了10天展會什么的,結(jié)束老板和別人結(jié)算他的薪資是2600多,然后放他工資的時候就給了他1000獎金,這樣是不是有問題?
他兩個月試用期沒簽合同,試用期結(jié)束老板找他簽正式合同,他想問,如果他不想干了,按新勞動法,是不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拿試用期雙倍工資?挽尊下沒看懂,意思是老板就給了他1000元錢工資還是發(fā)的工資又加上這1000元?換我也不干
沒看懂,意思是老板就給了他1000元錢工資還是發(fā)的工資又加上這1000元?
原來的工資加了1000元獎金